下文主要跟大家介绍,武汉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的条件、标准以及材料要求。各位如果正好需要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就来看看吧。
补贴申请对象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以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创办初创企业并稳定经营的。
初创企业是指在武汉市登记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年以内的小型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补贴标准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并在武汉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给予最高每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一)每月补贴标准
同一个申请人最高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二)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月租金不足500元的据实补贴)。
(三)文件依据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5号)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加大对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扶持的通知》(武人社发〔2021〕6号)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1〕143号)
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填写《武汉市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A4规格,1式2份,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并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原件(拟退件)和租金税务发票复印件1份(拟留件)。其中: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和在校生另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拟留件,首次申报时提供);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毕业证书》(需获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复印件1份(拟留件,首次申报时提供);
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通过系统查验的,申请人首次申报时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拟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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