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不同单位交的失业保险能否合并计算?

【导语】:武汉不同单位交的失业保险能否合并计算:武汉失业保险金申领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那么不同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能否合并计算?答案是可以的。详见正文。

  在不同单位参加失业保险,能否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即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会通过内部数据计算累计缴费时间。

  武汉失业保险金申领应具备哪些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参保缴费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武汉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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