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顺义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正式出台。对入学条件、入学规则和日程安排还不是特别了解的家长,欢迎来看看。
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顺义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其父母持有顺义区房产证明;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其父母长期在顺义区工作、居住,符合在顺义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父母一方在顺义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2.初中入学条件。已完成小学教育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具有顺义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顺义区完成小学教育;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其父母持有顺义区房产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下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2.小学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在顺义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顺义区接受小学教育的,依照《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3.初中入学条件:凡在顺义区或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要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的,依照《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入学规则及方式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按照规定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顺义区”端口,参加入学信息采集,并按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区教委会同各镇、街道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积极稳妥推进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各校按照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直接接收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采用多校划片方式入学,确保符合在顺义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加强对空挂户、实际住所的审核,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住房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房、非合法建筑、危房、未交付房产等,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1.继续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房产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对入学使用的房产地址实行“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提供一个实际居住地址服务范围内的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该房址如再有入学需求,以多校划片方式协调解决。
2.以2021年9月1日为时间节点,此时间之后在顺义区取得房产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施多校划片,不再对应一所学校。
3.用于入学的房屋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100%房屋所有权(政府共有产权房除外),本区户籍儿童少年可放宽到“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若房屋产权为父母共同所有,或本区户籍儿童少年“四老”与父母共同所有,按其产权占比之和计算。入学使用“四老”房产的,要求祖孙三代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中(农村地区由于农业、非农业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在同一地址)。
4.各镇、街道加强对拆迁(置换)未回迁家庭子女入学的监管,对相关家庭实际租房情况进行审核,区教委和各镇、街道在其户籍所在地或租住地周边区域内协调入学。
(三)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四)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残疾程度,可以申请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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