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兵工厂六十年兴衰风雨路

汉阳兵工厂曾是享誉海内的兵工名厂,其前身可追溯到清末张之洞所创湖北枪炮厂。

作为洋务派的封疆大吏,张之洞早在中法议和之后就提出了“储人材、制器械、开地利”3项原则,上奏朝廷,恳切陈词:“窃惟自强之大,以权操在我手为先,以取用不穷为贵。夫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百工居肆,君子致道,规之明训也;器械不利与空手同,不能及远与短兵同,史之良规也。”本着这个观念,张之洞为自强持久之计,积极兴办军事工业,自制兵舰、弹药、枪炮。清光绪十一年(1885),张任两广总督期间,就开始制造兵舰10艘。1887年,在广东番禺县石井兴建弹药厂,由于经费有限,规模甚小。1888年,张用广东文武官绅暨盐商捐款,着手购买制造枪炮机器,拟于广州城外40余里的石门建厂,并电请中国使德大臣洪钧向德国订购,1889年七月,张之洞上奏朝廷,正式提出在广东建立枪炮厂的计划。十一月,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由李翰章(李鸿章之兄)接任两广总督,李无意经营枪炮、钢铁两厂,而北洋大臣李鸿章则上奏朝廷蓄意将两厂移于天津,以增强北洋实力,并致函告知其兄李翰章。张之洞以湘煤鄂铁、长江水运交通之便据理力争,请将工厂移建湖北。由于主持海军衙门的总理醇亲王奕譞恐忌李鸿章集团坐势其大,终于同意两厂迁移就鄂。

汉阳兵工厂六十年兴衰风雨路

1890年四月,湖北铁政局正式成立,张之洞委派候补道蔡锡勇为总办,负责管理铁厂和枪炮厂的筹建,择地在汉阳大别山(即龟山)北麓建厂。九月,自德国订购的造枪机器陆续起运抵鄂。蔡锡勇聘请“洋匠”迈尔任总监工,次年张之洞以原订购生产克虏伯炮的机器已成旧式为名,决意改购制造小口径新式快枪机器,并于1892年又为制造炮架、炮弹、枪弹机器等事宜,电托洪钧任使俄、德、奥和大臣许景澄办理。

1894年五月,湖北枪炮厂竣工落成,六月初一,张之洞前往视察,督办等官员率领工人夹道跪膝相迎。

开工仅数日,七月十二日枪炮厂突起火灾,厂房、机器均遭破坏。二十日上海《时报》曾作如下报导:“本星期一太和轮抵沪,传言张之洞在汉阳兴建的枪炮厂,于上星期四毁于大火,厂中机器价值在25万镑以上,经营建厂前后凡4年,但4小时化为灰烬。迈尔(德国人)枪炮厂总监工,数日前离汉口,起火原因不详。”实际上有关湖北枪炮厂起火遭损的程度并不像外界传言的那样危言耸听,恢复原状仅30万两银子足矣。

1894年初,张之洞鉴于外国水陆攻战专以快枪、快炮为制胜之具的实情,将制枪机器改换小口径快枪。为改变仍为单响的落后制炮设备,于十月初三以《添办架弹三厂,并改换快炮机器折》上奏朝廷,请求拨给银两。

1894年,张之洞代刘坤一调署两江总督,但仍对湖北枪炮厂的发展极为关怀,同年十月十七日致电蔡锡勇、恽祖翼,“江南可筹款协济湖北枪炮厂增建炮架、炮弹、枪弹三厂经费,事在必成,万勿游移”,并于1895年五月二十七日以《议办江南善后事宜折》上奏朝廷,声称“江南另行择地建造(军事工业),所费甚巨,不若既先付鄂,添购机器,广为充拓”。

1895年四月,枪炮厂正式开机生产后,从铁政局析置,另成立湖北枪炮局。六月,枪厂修复部分损坏机器,仿造德国1888年式五响毛瑟枪,口径为7.9毫米,开始正式生产。该枪经过改进,在性能和结构上具有自己的特点:如省去套筒,将枪口外径加厚;加木护盖,将表尺由直立式改为固定弧形式,探条加长,使用漏夹、弹仓凸出,经实用校比,虽量重(除刺刀,枪重4.66公斤),但枪的机件较坚牢耐用,且易于制造,枪节套上方刻有厂徽,定名汉造八八式步枪,俗称“汉阳造”。在中国近代兵器工业史上,“汉阳造”是全国唯一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军工产品中的名牌。

同年八月,炮厂成立,仿造德国克鲁森式陆路快炮,口径3.7生,及过山快炮,口径5.7生。随后,炮架、炮弹、枪弹3厂和熔铜厂相继成立。是年并添购了压炮钢大汽锤,试枪炮钢拉力机器,试枪炮速率机器,以及因各厂基建需用砖甚多,又于汉阳厂内、武昌金沙洲、大冶下陆村各设砖厂制砖,以供建厂应用。

1897年,张之洞由两江总督还任湖北,决心自建一个从原料供应到枪炮弹药生产一整套完备的军事工业体系。遂于1898年从德国格鲁森厂购无烟药机(每小时出药3.3磅);购罐子钢机,每日能炼钢二三吨,于汉阳府城外西北隅赫山地方添设罐子钢和无烟药两厂,初定名钢药厂,场地面积2.4万余方,距枪炮厂约6华里,同属于枪炮局管辖。

经过3年的筹建,无烟药厂于1901年正式开工制造无烟火药,以后生产逐年扩大,附设有硝磺、醋精、各种镪水及依脱、火酒等厂,至清宣统元年(1909),又增建硫酸厂,规模极为完备。

罐子钢厂1903年开炉炼钢,由于原料供应、熔钢设备均向外国购进(也有部分汉阳铁厂的废钢),并雇请德人为技师,炼出之钢,成本高昂,质量较差,开办年余,经费日竭,不敷开支而停办。

1899年,枪炮厂总办沈锡州,改良炮弹制造,成立铜壳厂,专造炮弹铜壳,使炮弹日产达到705枚。1902年,枪炮厂提调蔡琦又改良步枪和枪弹的制造,日产枪50支,枪弹每月可达80余万颗,并计划扩建机器、锅炉、翻砂、木样、打铜、打铁6厂,1904年九月6厂落成,厂房及设备耗银29.4万余两。其中机器厂规模较大,附设绘图房一所,专仿造各种机械及修理全厂设备,并仿造丹玛新式机关枪,口径7.9厘米,其余5厂则辅助机器厂之所不及。

1907年,张之洞鉴于湖北枪炮厂规模宏伟,厂内分厂林立,又各有其名,非“枪炮”二字所能囊括,乃奏清朝廷,改名为“湖北兵工厂”。

湖北兵工厂自1895—1908年的14年间,共造步马快枪13万支,枪弹6177万余发,各种炮985尊,各种炮弹99万发,无烟火药约27万余磅,硝镪水约200余万磅。由于造端宏大,制造的枪炮、弹药,分济各省军营,其常年经费开始约37万两,以后增至80余万两,湖北一省财力实难负担,且军械供应非湖北一省,湖北兵工厂已属全国性大型兵器制造工厂。1908年,钢药厂因经费支绌与兵工厂合并后,按厂址所在地的县名,更名为汉阳兵工厂,全厂员工约4500余人。此时,作为清代兵器工业,在张之洞10余年惨淡经营下,生产自成体系,规模蔚为壮观。

兵工厂发展一波三折

清宣统元年(1909),清朝封建统治财力枯竭,兵工厂经费仍由湖北一省负担,以致兵工厂下设的炮厂、炮架厂、炮弹厂、铸弹厂、铜壳厂相继停办,生产日益萧条。

1911年辛亥武昌首义,义军与清军在汉阳交战甚烈,汉阳兵工厂遭受破坏,损失折合白银30万两。1912年4月,孙中山先生一行来汉视察时专程前往汉阳兵工厂探访。

1912年,黎元洪统治湖北期间,汉阳兵工厂属鄂军政府管辖。这年7月,钢药厂与兵工厂分离,钢药厂译员沈凤铭在工作上颇著劳勋,升为总办。兵工厂同时委任刘庆恩为总办,各分理两厂。

1913年,兵工、钢药两厂收归陆军部接辖。1915年,北洋政府设兵工督办处于北京,以萨镇冰为督办,统辖全国兵工厂。1917年撤督办处,两厂隶属陆军部。鉴于两厂的连带关系,为减少经费开支,遂又合并,钢药厂改为兵工分厂,总办由刘庆恩兼理。

1915年,北洋政府欲扩充汉阳兵工厂,拟将上海制造局撤并归鄂,使之成为全国制造械弹总枢纽。筹划进行中,南北对峙形势甚烈,袁世凯恐生产的枪炮弹药落于南方革命党手中,遂改变前议,于1915年另择在自己家乡巩县成立汉阳兵工厂分厂,将汉阳厂制炮弹机器和技术骨干调往巩县,委派袁乃宽为分厂厂长,张镇芳为督办。袁世凯一命呜呼后,巩县自成体系,另成立兵工厂,不再隶属汉阳兵工厂。

1916年,黎元洪为大总统时,以海陆空大元帅名义,提出扩张军备一案,经国务会议表决,统一全国兵工厂名称,汉阳兵工厂以地点适中,材料便利,逐渐扩充,已达到足以供应全国军械弹药的能力,定名为全国兵工制造第一厂。

此时的汉阳兵工厂,经总办刘庆恩几年来极力整顿扩建,在厂外南面山麓重建炮弹、子弹、铸铜、翻砂4厂,东起钢铁厂与厂毗连之围墙,西至西南隅围墙角止,南由龟山南麓起,北至山间斜坡止,共占地面积3000余方,并为重建新厂添设锅炉6座、大机8架、小机4架及机件器械200余件,经与汉口德商捷成洋行订立合同,向克虏伯厂订购。到1917年,改变了工厂面貌,生产有所提高,每日能出枪弹20余万颗,炮弹2000余颗,步枪150支,过山炮10余尊,陆路炮三四尊,试制成功中国第一支自动步枪,并开始机关枪研究试制,工厂生产能力又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1926年9月,国民革命军北伐抵达武汉,汉阳兵工厂直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派邓演存(邓演达之弟)为厂长,并在厂设立政治部,当时,国民政府领导人宋庆龄、董必武等视察过工厂。

从辛亥革命到1926年,军阀混乱年年不息,历届北洋政府只知出卖国家权利,托庇帝国主义以求苟存,对国内兵器生产无力顾及。加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向中国倾销剩余兵器,大小军阀竞相争购,扩充自己军事实力。国内所造枪炮、弹药显然落后。汉阳兵工厂虽作出努力,1913年曾试制自动步枪成功,但未大量生产,1921年仿美勃朗林制造30节水机关枪,但制造欠精,几年后停产,总的情况,兵工生产陷于停滞状态。

1929年,汉阳兵工厂改归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政部下设的兵工署管辖。1931年,武汉遭受历年罕见水灾,汉阳兵工厂全部被淹,被迫停工。时值九一八事变,日军侵占沈阳,局势紧张,兵工署责令工厂限期复工。1932年,郑家俊(原副厂长)提为厂长兼工务处长,立即着手恢复生产。1935年郑兼任火药厂厂长,对两厂进行整顿治理,建立制度,严肃劳动纪律,加强管理,生产逐步走上正轨:产品质量上升,成本下降,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添购了百余部整套的制造枪弹、火药新机器,储备了大量原材料。

1936年,制炮厂奉命拨交枪炮技术处接管,当时炮厂主任胡承志率358名职工调出,曾在株州董家段建厂未成,1938年迁至重庆成为第十兵工厂,抗战胜利后并入第五十兵工厂。

抗战初期西迁分崩离析

1937年七七事变后,全国人民奋起抗日。上海、南京失陷后,蒋介石集团消极抗战,节节失利,日军迅即进逼武汉。在敌机的狂轰滥炸下,汉阳兵工厂全厂员工冒着生命危险,积极生产,支援抗战。1938年初,日本侵略军开始从两个方向包抄武汉,武汉局势紧张,汉阳兵工厂被迫西迁。年初开始迁厂工作,在湖南辰溪勘定新厂厂址。不久,兵工署通知兵工、火药两厂全部拆迁,限8月底离境。在极短的时间内,由于两厂员工眷属共约2万人的鼎力相助,所有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和一切用具,及至厂房的钢屋架、铁皮瓦、铁地板都按时拆卸装船,除少数流散外,大部分随同载运机器船只撤离武汉,迁厂工作于6月底基本完成。剩下的砖墙基石,移交城防部队构筑工事。汉阳兵工厂厂址完全废弃,工厂解体。

汉阳兵工厂西迁后,步枪厂并入重庆第二十一兵工厂(由南京金陵兵工厂迁至重庆改名)。子弹厂、机器厂、动力厂则迁至湖南辰溪南平庄,改名第一兵工厂(对外简称汉宜公司)。1939年第一兵工厂决定迁往重庆,由于陆路交通不便,只能用船只由沅江经洞庭湖转长江直上重庆。但不久宜昌为日军占领,未能进川的物资随人员中途折回。与此同时,巩县兵工厂迁至湖南烟溪,改名为第十一兵工厂,也继续迁往重庆,遭遇同样情况。国民党政府遂将第一兵工厂及第十一兵工厂已迁至重庆人员设备合为一厂,统称第一兵工厂,厂址鹅公岩。抗战胜利后,第一兵工厂的枪厂并入第二十一兵工厂,一部并入第五十兵工厂。

留在辰溪第一兵工厂一部分(在南庄坪)有枪弹制造所、重机关枪制造所、手榴弹制造所、机器所。第十一兵工厂一部分(在孝坪)有轻机关枪制造所、炮弹制造所、引信制造所、熔轧钢所、印刷所。两部合而为一,统称第十一兵工厂(对外简称巩固商行),利用天然溶洞作厂房进行生产。到1944年,工厂设有3处、16课、10个制造所以及医院、学校、仓库等部门,主要生产子弹、手榴弹、机关枪等,具有一定规模。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武汉光复,撤至湖南的第十一兵工厂奉命迁回武汉。厂长李待琛被调去参加盟国赴日代表团,原工务处长宋建寅升任厂长并兼兵工署武汉接收处处长等职,以第十一兵工厂有关人员组成接收班子。1946年初,由宋建寅带领第十一兵工厂大部分员工及家属来到武汉,全厂设备一律不迁,子弹分厂留在辰溪继续生产。

第十一兵工厂到汉后,接收了武昌平阅路(即今彭刘杨路)日本岛光部队修械所,作为第十一兵工厂厂部,以及两湖书院、平湖门军械仓库、汉口水塔街日军仓库等。第十一兵工厂在武昌、汉阳两处设厂,组织开工生产,武昌厂制造信号枪、枪榴弹、掷弹筒等产品;汉阳(兵工厂原址)厂移土填坑,重建厂房,一面建厂,一面与省建设厅所属的省机械厂以及汉阳几家私营翻砂厂合作,发包铸造手榴弹壳、木柄等件,交工厂装药配套成成品包装成箱。

1947年6月,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美式装备的国民党军队,需用0.3英寸子弹,加拿大根据《中加租借法案》给中国提供一整套生产0.3英寸子弹新设备,由厂长宋建寅以第十一兵工厂之名,带领一批人在湖南株州董家段建新厂,留在武汉的员工和设备,由四川重庆第三十兵工厂厂长赵达到汉接受,改名第三十兵工厂总厂(重庆改为第五厂),生产规模、机构编制不动,仍以修理枪炮为主,兼造手榴弹、枪榴弹,并试制卡宾枪,全厂员工约3000人。

1948年,随着解放战争节节胜利,时任武汉行辕(后改为华中“剿总”)主任的白崇禧妄借广西老巢负隅顽抗,责令第三十兵工厂迁往柳州。在中共武汉地下党发动反搬迁斗争前,白崇禧已指派工兵连武装拆卸机器,至1949年初,运走机器850台,器材物资1000多吨,并劫持大部分员工逃往柳州,第三十兵工厂被洗劫一空。同年5月16日武汉解放,第三十兵工厂武昌、汉阳两处仅存房屋30余栋,职工近300人。

随着人民解放大军的南下,除逃至柳州的第三十兵工厂的一部被迫流窜到海南岛和台湾外,由汉阳兵工厂西迁后一分为六的兵工厂先后由人民解放军接管并进行了改编。在武汉的第三十兵工厂的一部,被改编为人民解放军四野后勤军械部修械厂(曾对外称长虹机械厂,今三三〇三工厂前身);迁至湖南辰溪第十一兵工厂的一部改编为八六一工厂(即沅江机械厂);迁至湖南株州董家段的第十一兵工厂的另一部,被改编为三三一工厂。在重庆的第五十兵工厂,后改编为一五二工厂(后江陵兵工厂);第二十一兵工厂改编为四五六工厂(后长安机械厂);第一兵工厂的剩余部分重新组编为二九六工厂(后建设机床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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