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5(门诊+住院)

2025年黄冈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门诊统筹报销60%,年度限额为400元;住院: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10万/年。

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在医保定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单日限额30元,个人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400元。

2、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对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但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的“两病”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按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规定的60%比例报销,无日限额,设年度限额,单独患高血压或者糖尿病患者年度限额500元,同时患“两病”的参保患者年度限额600元。

3、门诊慢特病待遇

患有全省规定的37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在医疗机构结算时报销比例为90%,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时报销比例为70%,不设起付线,无日限额,设置年度报销限额。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五个病种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可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报销。患者现可通过“I黄冈”APP,选择“服务”板块,找到“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在线上传病历申报,方便快捷!

住院待遇

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10万/年。

异地就医

1、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按照我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为1500元;

2、我市参保人员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办理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人员不设首先自付比例,办理了异地转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和异地急诊人员首先自付10%,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人员首先自付20%,再按照我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执行。

大病保险待遇

1、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报销。城乡居民医保患者住院、器官移植抗排异及特殊药品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合规费用自付超过大病起付线12000元标准的,按比例给予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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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比其他居民起付线低6000元,报销比例比其他居民提高5%,且大病保险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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