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八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武汉办理车辆报废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164号令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属于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准备车辆注销登记(报废)所需材料
个人车主:
1)车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原件
4)车辆号牌两面
5) 残值结算的个人银行卡信息
公户车主: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 机动车登记证原件
4) 车辆号牌两面
5) 残值结算的单位银行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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