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1日起,烟台商业性住房贷款可直转公积金贷款。那2024年烟台商转公怎么办理?下面小编便为大家带来2024年烟台商转公最新政策,包括办理条件、贷款额度、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等,赶紧了解一下吧!
办理条件
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原商贷正式抵押已办妥;
2、申请人原商业贷款应是“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
3、办理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与商业贷款借款人应一致;
5、组合贷款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组合贷款;
6、贷款申请期限不得超过所购房屋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7、所涉房屋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未设定除原商贷外其他抵押,未设立居住权,不存在诉讼立案或在途变更,无被法院查封或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影响抵押权设立的情形;
8、“商转公”直转业务实行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模式;
9、符合转贷条件的申请人征得原商贷银行同意后,向委贷银行提出“商转公”直转业务申请,并与委贷银行共同签订《烟台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银行意见书》。
所需材料
1、《烟台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银行意见书》(委贷银行出具);
2、《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填写要求:
(1)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2)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3)共同借款人:指与借款人共同买房、负有共同还款义务的个人(含配偶),没有的无需填写;
(4)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要面签。
3、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2)户口簿(家庭户提供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离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调解)书等;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4、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交易实现网上签约的提供 烟台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未实现网上签约的提供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管理部门查档件)
5、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6、不动产权证书(或产权人一致的房产证+土地证) 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7、全额购房款发票原件(或查档件)
材料备齐后,请按1–7的顺序排列,申请即时受理,2个工作日审批完结。
贷款额度及年限
在我市“商转公”直转业务贷款最高限额80万(多孩家庭最高100万)内,贷款额度按以下四项计算结果的最低值确定:
1、按评估价值、购房合同价值和发票金额最低值认定房产价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首套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产价值的80%,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产价值的70%。
2、按原商贷剩余本金扣减近3个月应还本金总额,向下取万元整数倍(只舍不入)。
3、按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担保的月还款额+其他负债的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月收入+共同申请人月收入)≤50%(月收入按缴存基数认定)
4、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30倍(取整)。
借款申请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计算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在同时符合第(一)(二)(三)项计算结果的,按20万元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且不超过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和30年的低者。
办理流程
1、借款人征得原商贷银行同意后,向委贷银行提出“商转公”直转业务申请,并与委贷银行共同签订《烟台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银行意见书》。
2、携带材料到委贷银行合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3、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委贷银行指导借款人签订《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并协调借款人、原商贷银行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顺位抵押”登记业务。
4、借款人预存资金。借款人需将原商贷余额本息与转贷额度的差额部分、近两个月商贷应还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通过自筹资金预存入委贷银行指定的账户。
5、发放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办妥、预存资金完备的,委贷银行提交放款材料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放款至委贷银行指定的账户。
6、结清原商贷并注销原抵押登记。委贷银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后1个工作日内结清原商贷,并于5个工作日内注销原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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