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跨区转户口条件及材料一览
武汉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主要是房屋要求和就业创业要求。申请落户时需提供自有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就业创业相关证明。
(一)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为新城区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房屋;
3.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中心城区、开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
办理配偶随迁的,中心城区落户需结婚满1年,开发区落户无婚龄限制;子女随迁落户的,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迁移登记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必须)
3.自有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必须)
4..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1年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必须)
5.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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