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河东区教育局将调整小学转学和部分学校的入学政策。那最新的政策规定已经整理好了,欢迎各位家长详细了解。
一、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起转入河东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1.调整小学申请转学登记时间
小学仅可申请暑假转学,转学登记时间为每年放暑假前一周。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
2.调整小学申请转学条件
小学生申请转入时,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年级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河东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如所购房产为河东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申请转学时,转学生所在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转学登记方式以届时学校张贴的转学通知为准。
二、调整部分小学入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持有河东区实验小学、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河东区缘诚小学、河东区前程小学、河东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服务片区内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适龄儿童,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入学的新一年级学生。
(二)具体内容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按规定在上述学校正常登记入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其适龄儿童方可在对应学校登记入学,否则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如所购房产为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本通知实施后,取得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申请登记入学时,其适龄儿童所在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政策解释权归河东区教育局所有。
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
中小学教育科 84110241、2414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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