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武汉应该缴纳契税的几种情形详见正文。
武汉什么情形下应该缴纳契税?
应该缴纳契税的几种情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士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契税的申报期限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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