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我国自1996年1月1日正式启用。武汉出生证办理条件详见正文。
武汉出生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的普及使用,管理日臻完善,它所承载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多,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当前已成为申报户籍国籍、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服务、申办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等事项的依据和凭证之一。
办理条件
新生儿是在武汉助产机构内出生
新生儿父母均为大陆境内居民并持居民身份证
申领要求: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应该由母亲领取,需要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母亲本人(如父亲等)代领,需出示由母亲亲手书写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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