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政策

【导语】:为吸引人才落户武汉,武汉近年来推出多项人才落户政策,其中包括武汉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政策,具体详见正文。

  武汉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政策

  申请条件

  非本市户籍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在武汉市合法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在自有产权房屋或单位所在地落户。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可一并落户。

  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1)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高新区关东、铁箕山所,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2)开发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高新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除外;(3)新城区包括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点此下载);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职务资格证书;

  5.就业人员提供与职业资格对应的《劳动合同》、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凭证,创业人员提供与职业资格对应的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1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6.自有房屋权属凭证或租赁房屋合同(有自有房屋的,在自有房屋所在地落户;租赁房屋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

  7.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申办方式

  网上申办: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迁入登记”,找到对应选项按照提示申请)

  线下申办: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法定时限

  1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武汉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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