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条件+提取方法)

职工从公司离职后,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如何提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那相关的政策规定已经帮大家整理好了,需要的朋友建议收藏。

一、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4个月的;

3.非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6个月的。

二、提取金额

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提取方法

办理平台:武汉公积金小程序等。

1.在小程序中搜索“武汉公积金”,点击进入小程序。

2.进入后点击【业务办理】板块。

3.在业务办理中,找到【提取申请】并点击进入。

4.继续点击【销户类提取】。

5.选择【终止劳动关系】类别。

6.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取类型:“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这里以本市户籍申请提取为例,点击“下一步”。

7.进入信息录入界面, 输入I类借记卡账户的银行卡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点击“下一步”,若信息输入错误, 点击“信息有误
”进行修改。进入人脸识别界面,点击“人脸识别”,按页面提示进行刷脸认证。

8.认证通过后,进入签署协议页面,认真阅读协议,由本人签字后,进入提取申请页面,勾选并允许查询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提取入账界面。在提取入账界面,填写“本次提取金额”,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并确认验证码,点击“下一步”,关注到账通知短信。

四、注意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入本地的,需正常逐月缴存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

2、职工以“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为由办理了提取的,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种方式办理提取。

3、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时间未满半年的,不得以符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业务办理情形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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