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人可向贷款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委托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新建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委托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行和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委托行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 授权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 委托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委托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参考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 委托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委托行与借款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 银行复审
委托行对借款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 公积金中心终审
公积金中心对委托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
第七步 银行抵押登记
终审通过后,待相关部门办理完抵押手续后,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原创文章,作者:nbdnew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nbdnews.cn/19/09/14/4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