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委托扣划异地城市可以用吗?
此前,武汉都市圈内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等城市可办理公积金异地委托扣划还贷。现在,宜昌、荆门、荆州、恩施、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八个市、州、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也已正式开展公积金异地委扣还贷业务,至此湖北省内各地级市州实现公积金异地委扣还贷业务全覆盖!
(一)异地委托扣划是什么?
湖北省内缴存与贷款不在同一城市的借款人和配偶,可授权缴存地中心扣划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归还异地的公积金贷款。
(二)异地委托扣划办理指南
1、异地委托扣划签约
委托人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缴存中心)签订《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授权书》(该授权书在业务办理完成后自动生成),授权缴存中心扣划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委托扣划还贷期间,委托人公积金账户最低保留金额100元。
2、办理条件
(1)委托人在缴存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委托人在都市圈其他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并且在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贷款中心)未办理本地的委托扣划授权业务;
(3)委托人不存在缴存中心不允许签约的其他情况(委托人参与质押、担保或账户被司法冻结等)。
3、办理时间及地点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委托人即可到缴存中心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异地委托扣划签约。
4、办理资料
(1)委托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人可委托直系亲属代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
①委托人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
②各公积金中心根据本地政策要求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委托人授权代办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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