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需要了解武汉门诊慢特病办理方法和相关事项规定的网友,欢迎来看看这次的内容。更多有关武汉医保的政策规定,都可以通过本站查询了解。
一、申请办理方法
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线上渠道为:通过微信搜索“湖北医疗保障”、“武汉慢特病申办”微信小程序,进入程序后按提示填写参保人信息、病种信息,上传相关病历材料进行申报。
线下渠道为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帮代办)。
二、复审管理规定
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复审规定。需要进行复审的病种,复审期限从本文件实施后开始计算。具体为:
复审期限为2年的病种有: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骨髓炎、病毒性肝炎、甲状腺功能异常、结核病;
复审期限为3年的病种有:支气管哮喘;
复审期限为5年的病种有: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阻碍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
三、省内病种互认
参保人员的参保关系在省内正常转移接续且在武汉市正常参保的,已取得病种目录内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实行互认,原则上不需再次进行申请、鉴定、审核,即可直接按武汉市规定继续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四、说明事项
武汉市原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毋须重新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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