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武汉人才公寓主要申报对象是大学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公租房申报对象是中低收入家庭,保租房是新市民新青年,更多不同详见正文。
人才公寓:
大学毕业生申请条件:
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毕业6年以内
2022年6月7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
高技能人才申请条件:
经人社部门认定,从市外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资格获得者、35周岁以下技师资格获得者;由所在企业证实为从事紧缺工种的30周岁以下高级工资格获得者
2022年6月7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
保租房:
1、优先面向存在住房困难问题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及满足条件的新市民、新青年,在武汉市正常缴纳社保,可按需申请。
2、再扩大至多孩、三世同堂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在中心城区和工作地所在区无自有住房家庭。
家庭定义:申请人为单身状态,家庭为单位指其本人;申请人为已婚状态,则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申请【只租不售】房源,只需申请人家庭在房源所在区无住房;
申请【先租后售】房源,需申请人家庭在武汉市无住房。
公租房: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武汉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武汉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在武汉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武汉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6年;
在武汉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在武汉市中心城区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申请人月均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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