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算?
一、公积金贷款期限
1、新建房
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同时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贷款期限取实际年龄的整年计算。
2、存量房
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同时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贷款期限取实际年龄的整年计算。
3、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在一手房、二手房的标准上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的剩余年限。
4、组合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形式向借款人发放。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必须保持一致。
二、借款人贷款期限计算方法:
1、借款人最长贷款期限=(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5)-系统计算的借款人年龄;
2、系统计算的借款人年龄=借款人已满周岁年龄+1,借款人生日当天申请的,按已满周岁年龄认定;
3、借款人年龄以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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