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转移需满足的条件
在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现调入武汉地区单位工作且与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满足下方转入条件的,可向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异地公积金账户资金转入至武汉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职工与武汉公积金中心的缴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职工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满半年以上;
职工公积金账户在武汉地区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
温馨提示
1、以武汉为首的8+1城市圈各公积金中心之间的异地转移业务取消六个月缴存及开户时间限制,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无需正常连续缴存及开户半年以上,即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其他城市的公积金异地转入仍需要在武汉地区连续正常缴存及开户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
8+1城市圈:鄂州、黄石、黄冈、孝感、咸宁、潜江、天门、仙桃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入本地的,需正常逐月缴存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
网上办理渠道
职工可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支付宝城市服务及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多种互联网服务渠道,注册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公积金异地转入申请。
这里以微信小程序为例,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操作流程如下:
搜索进入“武汉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进入首页-选择“业务办理”。
注册登录。
选择“异地转入”。
选择“异地转入”。
确认手机号无误,并勾选同意开通公积金短信服务/修改公积金短信服务手机号码。点击“下一步”。
录入转出地个人信息,并填写验证码,点击“下一步”,即可提交转移申请。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2V1bsYeYqkLnJBPmmeo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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