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武汉大学生参保医保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普通门诊、住院等报销比例及标准等政策详见全文。
武汉大学生医保报销政策
武汉大学生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1.高校科研院所按照支付比例不低于70%、年度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支付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门诊支付比例和报销限额均高于武汉市普通居民医保。具体办法由各高校科研院所自行制定。
2.目前,我市高校基本都设有校医院或指定的医疗机构,参保学生可以直接选择在校医院或高校指定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无需外出寻找医疗机构。需要到校外看病,由校医院负责出具转诊单。
3.经校医院同意到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费用,由校医院按规定报销。
武汉大学生住院医保报销政策
1.大学生住院,在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低于住院起付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2.大学生参保人住院待遇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标准)执行。
3.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我市大学生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100%执行;从第二次住院开始,起付标准减半(不递减)。
4.在定点医疗机构(科室)间转院,视同一次住院,执行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并分别执行转出和转入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
5.住院报销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支付比例)。
6.大学生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分娩费用以及因并发症、合并症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使用“生育住院”类别结算,按照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执行,与基本医保年度最高限额合并保障,不设起付标准。
7.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其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
8.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大学生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15万元。
9.武汉大学生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同时,同步参加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需要额外缴费和申请。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金额累积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
12000-30000元(含30000元)赔付60%;30000元-100000元(含100000元)赔付65%;100000元以上赔付75%;
年度支付限额为30万元。
武汉大学生医保门诊慢特病怎么办理?
从2024年1月1日起,武汉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其中:门诊特殊疾病11种、门诊慢性病27种。患有所述疾病,符合省规定准入标准的参保患者经本人申请(通过微信搜索“武汉慢特病申办”微信小程序),经过鉴定和审核后可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
通过认定后,武汉大学生医保门诊特病报销比例达90%,高于普通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基本与我市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相当。
武汉大学生医保异地住院结算如何办理?
(一)武汉大学生异地住院应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凭医保码到备案就医地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
(二)大学生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异地就医备案途径。线上途径: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等;线下途径:参保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大厅、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2.异地就医备案类型。按照政策要求,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异地转诊备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武汉市以外的地域居住生活,符合当地居住规定的人员。
(2)异地转诊转院人员:指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政策规定的人员。
(3)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其他各种原因在外地临时就医人员。
3.异地就医备案时限。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随时取消备案重新办理新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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