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二手房落户政策
武汉有多种落户方式,常见的有大学生落户、购房落户、积分落户、就业创业落户、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市内迁移户口等。其中购房落户、积分落户都有关“房屋”,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落户不包括二手房,但可以作为积分落户的指标。
一、武汉购买房屋落户
1、购买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商品房落户条件
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注: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2、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条件:
在新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注: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二、积分落户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积分落户:
1、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此外,社保、公积金、合法稳定住所、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工种(在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从事医疗卫生、消防救援、环卫、养老、托育、看护护理等紧缺、艰苦行业一线工作)、纳税、公益服务(献血)等均可以作为积分指标。
达到当年积分分值的(目前是75分),可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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