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2025

有关武汉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等规定都已整理完毕,需要了解的网友可以直接收藏。

一、政策内容

返乡创业人员在我市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返乡创业者本人)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按规定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5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返乡创业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市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返乡创业者本人)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3.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5年内提出申请;

4.返乡创业人员须取得武汉市任一区户籍后外出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返回原武汉户籍所在区创业(原属武汉市中心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户籍的人员,返回上述任一区创业的,视同返乡创业);

5.返乡创业人员本人须为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经营者),并与带动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补贴标准

5000元/人

四、申请材料

1.《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A4规格,1式2份,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2.外出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拟留件;

3.与带动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如户籍信息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通过系统查验的,还需提供返乡创业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创办实体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拟留件)。

五、业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完整的申报材料,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资金拨付资料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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